《魔法少女小圓》裡的「體驗成長」,是女孩們為實現自己的願望而成為魔法少女以後,才被丘比遂一揭露獲得這身份所需要付出的代價。
《偶然成為社長》就是以這種方式結尾收場,對車太鉉與趙寅成而言,他們受之而感動,是因為他們藉過去十天的經歷,不僅體驗了長期守護店鋪的老婆婆過去的人生是怎樣過,更重要是,他們領會了生活另一種意義的可能,並尋獲了都市間人與人早已失去的感情關係。只是,生活了幾天以後,他們從起居生活習慣開始,亦慢慢融入了當地村民的節奏,如會主動地向每天也會前來買公車票的青年人噓寒問暖,也會主動地向送來食物的里長與村民,逐一回禮拜訪他們。
但是像平時一樣煮著泡麵的趙寅成,卻在那刻忍不著淚水,去了後院哽咽。到了那刻,無可否認車太鉉與趙寅成也儼如華川郡的村民一樣,深深地融入了他們的圈子,並視同村的人為親人般,一旦有事也會盡力地提供幫助。習慣都市生活的車太鉉與趙寅成,起初還是不太適應鄉村人家那種每事皆過問且無分彼此的熱情好客。那些同村內的公公婆婆,數十年來風雨不改,每天定時定候來到小店,那怕只是喝一杯即沖咖啡,也要前來跟鄰居閒話家常一番。一邊說著「工作到很晚,很辛苦吧」,其實那刻車太鉉與趙寅成早就認出了婆婆的真實身分,但他們卻一直裝作不知道,只顧著各自的工作。
當了幾天店長後,車太鉉與趙寅成也略見明白「原川商會」其實不只是一間普通的小商店。在今年一月的十天裡,韓星車太鉉與趙寅成便曾經過了一段這樣不一樣的日子,並製作成綜藝節目《偶然成為社長》(어쩌다 사장),為觀眾帶來意想不到的綜藝效果。很明顯,翻譯這些詞語的譯者依從中國的用法,以鬼神來代表靈界存有。
他們明白,要在中國社會生根,必須得到統治精英的善意對待和支持。一國男女莫不怖懼,王出迎之見大恐鬼,稽首問曰:「不審大神何所敕欲?」鬼語王言:「吾欲噉人。在《日書》中稱為「詰咎」的一章中,可以清楚看到,根據慣常的用法,鬼或邪靈也可以稱為「神」。為此,他們運用中國本地的概念來詮釋他們信仰的經典,翻譯他們的文本,甚至利用中國詞彙來與中國的知識分子辯論,藉以傳揚佛教。
驅趕這些ghosts的方法是運用有法力的摩尼寶珠: 有是寶,無有與等者。在《雜譬喻經》中一個有趣的例子涉及交替使用鬼神來指同一個靈體,顯示佛教的作者可以選擇使用這兩個詞來適應故事中的不同情況: 昔佛般泥洹去百年後,有阿育王愛樂佛法,國中有二萬比丘,王恆供養之。
首先,他們需要吸引包括統治者在內的精英/士人階層的注意。一般將英語ghost這個詞(以及其他相關的詞語,例如phantom、apparition、spirit等)和中文鬼這個字等同起來這種做法,並不是沒有困難的。若男子、若女人,持摩尼珠著其身上,鬼神即走去。在一些早期的佛典中,例如《般舟三昧經》,作者運用一些與傳統中國,特別是儒家的社會倫理一致的觀念,警告讀者不要崇拜鬼神: 不得事餘道。
諸九十六種外道生嫉妒意,謀欲敗佛法,自共聚會思惟方便。文:蒲慕州(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講座教授) 第十章 早期佛教對鬼魂的馴服 由於證據不足,我們很難確定佛教最早「有意識地」傳入中國的日期,因為佛教傳入中國,很可能是作為某些來自西域,也就是中亞的商人的信仰。這《日書》的對象一般以為是社會的中下階層,因此某程度上可以代表當時人們普遍接受的觀念。其中一些,例如乾陀羅鬼神(半神)、摩睺勒鬼神(大蛇鬼怪)、甄陀羅鬼神(半馬半人的鬼怪),實際上是各種神祕的半神或鬼怪,不是「人類的鬼魂」,有些甚至可以與中國物怪和魅這些概念相比,也就是自然世界的靈體。
佛典往往提到八部眾為天龍鬼神,因此很明顯,鬼神這個詞在這裡指所有靈界存有,也就是神、龍、夜叉、餓鬼等,不一定帶有任何邪惡的含義。我們可以清楚看到,這裡提到的鬼神指惡意的鬼和靈。
他們接觸中國人,甚至在中國人中間定居時,便創造機會讓中國人熟習他們的外來行為和信仰,也讓他們自己和家人學習中國人的思考和生活方式。這本書記載的很多故事都描述僧人有特別的天賦或能力,可以驅鬼。
因此,yaksa音譯為夜叉鬼或閱叉鬼,rāksasa音譯為羅剎鬼,而vitāla則音譯為毘陀羅或起尸鬼。yaksa這個詞也可以翻譯為夜叉鬼神或閱叉鬼神,在其中鬼神的意思和鬼相同,也就是ghost/spirit,來源包括非人類或人類。正如我在其他地方嘗試指出,ghost這個詞在西方世界通常指死去的人的靈魂,而中文的鬼字卻可以包括人類和非人類的靈魂。漢譯佛典中有很多用詞都用音譯並加上鬼神一詞。唐朝《法苑珠林》這本以傳揚佛教教導為目的的百科全書式作品包含大量鬼故事,很多都選自六朝的志怪作品。」異道所奉神,名摩夷首羅,一頭四面八目八臂,諸鬼之最是可畏者。
」鬼曰:「若王惜人民者,國中有無益王者付我噉之其次,佛教僧人也需要面對社會中的流行信念,是人們接受或習慣的,並嘗試顯示他們這些佛教僧人可以怎樣為人們提供可靠的服務,將邪靈和鬼魂從他們生活中驅走,確保他們有快樂的將來,無論是在此世還是來世。
因此,早期佛教文本經常提到民間流行的宗教活動,包括崇拜鬼魂和精靈。在《日書》中稱為「詰咎」的一章中,可以清楚看到,根據慣常的用法,鬼或邪靈也可以稱為「神」。
這可以從梁朝慧皎(西元497-554年)撰寫的《高僧傳》得到最好的說明。」鬼曰:「若王惜人民者,國中有無益王者付我噉之。
因此,當初期佛教文本的譯者將一些梵文靈界存有——不論其本質為善或惡——的用詞都使用鬼這個字來翻譯時,便帶給這個字一些含混性,對讀者理解中文佛教典籍可能產生一些影響。這種存有是否有惡意,視乎它出現的處境。在一些早期的佛典中,例如《般舟三昧經》,作者運用一些與傳統中國,特別是儒家的社會倫理一致的觀念,警告讀者不要崇拜鬼神: 不得事餘道。若持有所著,所著處者,鬼神不得其便,不為鬼神所中害。
也許是為了避免詳細解釋這些靈界存有在印度佛教中原有的意義,有時這些名稱用中文字來譯音,並加上鬼這個字,顯示它們本質上是邪惡的,或者是一種靈體。一般將英語ghost這個詞(以及其他相關的詞語,例如phantom、apparition、spirit等)和中文鬼這個字等同起來這種做法,並不是沒有困難的。
在《雜譬喻經》中一個有趣的例子涉及交替使用鬼神來指同一個靈體,顯示佛教的作者可以選擇使用這兩個詞來適應故事中的不同情況: 昔佛般泥洹去百年後,有阿育王愛樂佛法,國中有二萬比丘,王恆供養之。佛典往往提到八部眾為天龍鬼神,因此很明顯,鬼神這個詞在這裡指所有靈界存有,也就是神、龍、夜叉、餓鬼等,不一定帶有任何邪惡的含義。
另一方面,天上的靈體,在中文稱為「神」,在中文的佛典中也可以翻譯為「鬼神」。正如我在其他地方嘗試指出,ghost這個詞在西方世界通常指死去的人的靈魂,而中文的鬼字卻可以包括人類和非人類的靈魂。
而且,六朝的好些「志怪故事」都是由佛教徒或同情佛教的人撰寫,這些故事運用關於鬼魂的故事來顯示佛教僧人的法力。」異道所奉神,名摩夷首羅,一頭四面八目八臂,諸鬼之最是可畏者。諸九十六種外道生嫉妒意,謀欲敗佛法,自共聚會思惟方便。驅趕這些ghosts的方法是運用有法力的摩尼寶珠: 有是寶,無有與等者。
這本書記載的很多故事都描述僧人有特別的天賦或能力,可以驅鬼。他們接觸中國人,甚至在中國人中間定居時,便創造機會讓中國人熟習他們的外來行為和信仰,也讓他們自己和家人學習中國人的思考和生活方式。
若男子、若女人,持摩尼珠著其身上,鬼神即走去。這《日書》的對象一般以為是社會的中下階層,因此某程度上可以代表當時人們普遍接受的觀念。
唐朝《法苑珠林》這本以傳揚佛教教導為目的的百科全書式作品包含大量鬼故事,很多都選自六朝的志怪作品。」鬼言:「諸沙門等,亦不田作、亦不軍征、不臣屬王,此則無益者,付吾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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